2018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支付宝做出行政处罚决定,支付宝(中国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七项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款共18万元。
根据公示结果支付宝涉及违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:
1、客户权益方面:
(1)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;
(2)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。
2、产品宣传方面:
(1)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;
(2)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;
(3)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,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。
3、个人信息保护方面:
(1)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、必需原则;
(2)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。
近期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市场监管力度越来越大,从结果来看对于第三方支付市场也朝着有力方向前进。